生老病死

自古以來,大多數人認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,死了不能復生,但道教以人體為信仰中心,老子主張思想體系最高原則是“道法自然”,在人的生老病死問題上,他認為生老病死乃是自然變化軌跡,視為一種很普遍很平常的“自然”現象,以下就以道教面對生、老、病、死四大議題簡單陳述…

道之生

人出生前在母體內一月稱為「胞胎」,二月為「胎」,三月為「魂」,四月為「魄」,在他受生之中,均靠三元之炁養育結形,至九月兒神布,氣滿而能聲。
在生命誕生時都會批命,從易經等經典延伸出的卜掛之法,如紫薇、子平、梅花易數等;另外對於命和運的應用還有祭星、拜斗、制解、生基等,都是祭拜北斗星辰及個人的本命為主。

道之老

老是自然的過程,道教認為人在成年之年視為成長期,能量是積德多耗得少,所以得以成長,過了成長期則積德少耗的多,一旦耗盡生命即到了盡頭,為了讓生命可以延續,用以累積更多的功與德,除練養的功夫外,道教更加重視養生,所以才有服食之法、辟穀之法等,減少濁氣,積累真氣,所謂「順者為人,逆者為仙」即是把成年後的虛耗逆反回到孩童時期,活化細胞,避免疾病。

病之道

早期道教就已發展出以符咒透過法儀,排除身上負能量,以減輕身體的負荷達到去病的效果,但也必須了解醫學的知識,所以傳統倒是必須修習黃帝內經等醫學經典,他們通過修練實踐或直接的行醫,在病理學、藥理學方面做了諸多貢獻,其中醫術高明者不在少數。

道之死

道教將組成生命的精氣神中的神,分為陽神和陰神。而陽神來自於天的陽氣,稱為「魂」;陰神就是來自於地的陰氣,稱為「魄」,魂魄都寄居在我們體內的五臟六腑,主宰人的七情六慾、是非善果,成為人體的司過之神,當生命陰氣衰而亡後,每七日即散去一魄,四十九四七魄散盡,魂魄分離,這時魂的氣盛者上天為神,魄的氣盛者則留在地上為鬼,這也是「做七」的目的。